1. 首页 / 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国内驾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国内驾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2000年1月4日公安部令第56号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注册登记

第三章 过户登记

第四章 转出登记和转入登记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六章 抵押登记

第七章 停驶、复驶和临时入境登记

第八章 注销登记

第九章 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章 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一章 机动车档案管理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管理,规范机动车登记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和办理机动车登记,适用本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登记的机动车适用军车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领取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不准上道路行驶。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登记。

第五条机动车登记的种类分为:注册、过户、转出、转入、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登记编号由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确定。

每辆机动车不得同时具有两个以上机动车登记编号。

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

第九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接受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提交的资料,检验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限内,决定准予或者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二章 注册登记

第十条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四)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五)机动车获得方式;

(六)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八)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九)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十)注册登记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提交的资料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六)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七)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九)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第三章 过户登记

第十四条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三)机动车获得方式;

(四)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六)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七)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八)过户登记的日期。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超过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过户登记事项,对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收回原机动车号牌和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对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三)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十项情形的。

第四章 转出登记和转入登记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或者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出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二)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规定提交资料,并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出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

(三)转出登记的日期。

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还应当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获得方式;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四)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转出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密封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不予办理转出登记。

第二十二条已办理转出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办结转出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入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申请办理转入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三)转入登记的日期。

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还应当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获得方式;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三)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四)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转入登记事项,核发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擅自改动、更换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三)改变车身颜色的;

(四)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五)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六)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第二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五)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

(六)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

(七)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二十八条有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第二十九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条有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前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确认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准予变更;对车辆严重损坏无法行驶的,应当由车辆管理所派人确认车辆。

第三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二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第六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第三十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抵押担保债权的数额;

(三)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四)抵押登记的日期。

第三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按照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

(三)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监管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第三十七条在机动车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机动车再次抵押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消灭时或者抵押的机动车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抵押: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三十九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事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第四十条机动车抵押登记的日期、注销抵押的日期和抵押担保债权的数额的情况可以供公众查询。

第七章 停驶、复驶和临时入境登记

第四十一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停驶登记或者复驶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申请停驶登记的,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停驶或者复驶事项,收回或者发还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恢复行驶时,超过检验周期的,应当经检验合格。

第四十三条临时进入我国境内道路行驶的境外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入境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入境登记。

申请和办理临时入境登记,按照《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四)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第四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后一年内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档案自动注销。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该车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

第四十七条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查实,机动车所有人利用假资料、假证明等领取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机动车档案,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九章 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号牌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五十条车辆管理所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事项。机动车号牌灭失或者丢失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补发,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补发期内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的,应当在受理当日补发。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辨认不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并交回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机动车行驶证》于受理当日予以换发。

第十章 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机动车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记载本办法规定的登记事项。

《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随车携带。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随车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第五十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登记证书作废,自受理之日起满三十日后,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事项以及补发前办理的所有登记事项。自受理之日起至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之日止,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辨认不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并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于受理当日予以换发。

第五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过户登记或者转出登记时,提交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在办理过户或者转出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一章 机动车档案管理

第五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每辆机动车的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涂抹、故意损毁或者伪造机动车档案。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因办案需要,到车辆管理所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机动车所有人需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查阅档案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机动车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

车辆管理所应当从受理的当日起,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车辆管理所接到原查封单位的公函,通知解封机动车档案的,应当立即予以解封,恢复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第六十条机动车档案从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保存两年后销毁。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六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机动车销售单位从事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向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六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发现《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有错误的,应当要求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收回《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三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发现《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有错误的,应当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交回《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换发《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六十三条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凭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申请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第六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转借、挪用、涂改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以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为由,骗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非法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号牌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并不得倒置;

(二)临时行驶车号牌放置在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内侧,无驾驶室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

(三)除临时行驶车号牌和试验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使用统一的固封装置固封。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所有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的,处200元罚款。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者改装的,处500元罚款。经检验不符合规定的,滞留《机动车行驶证》,责令整改。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改变、更换或者改装不得变更的事项的,滞留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责令恢复原状,并处1000元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处1000元罚款;

(二)以营利为目的的,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罚款数额不得超过三万元。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处1000元罚款。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转借、挪用、涂改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以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为由,骗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收缴骗领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处1000元罚款。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修改、涂抹、损毁或者伪造机动车档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对车辆管理所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拒绝给机动车办理登记的,或者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拒绝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

(二)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

(三)车辆管理所上级部门的有关人员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办法规定给机动车办理登记的;

(四)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非法给他人提供牌证或者为他人非法取得牌证提供便利的;

(五)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六)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七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过程中,发现机动车有走私、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套用国产车目录或者有被盗抢嫌疑的,或者利用假资料、假证明等申请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滞留机动车和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做记录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由公安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登记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种类、式样、各类登记文书式样等由公安部制定。《机动车登记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印制。

第八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数。

第八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乘用、运送物品或者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及被牵引的半挂车和全挂车等。

(二)进口机动车是指:

1.国家限定口岸进口的汽车;

2.各口岸进口的其他机动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合法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的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

(三)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

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2.其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拥有机动车所有权的个人或者单位。

(五)个人是指我国内地的居民和军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

(六)单位是指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

(七)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领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其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4.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

(八)住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个人的住所为其户籍所在地或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

(九)住所的地址是指:

1.单位住所的地址为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记载的地址;

2.居民住所的地址为其《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暂住证》记载的地址;

3.军人住所的地址为其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记载的地址;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住所的地址为其居留证件记载的地址。

(十)机动车获得方式是指,购买、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仲裁裁决、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调拨等;

(十一)机动车来历凭证是指: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第八十三条本办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关推荐

  • 12123怎么举报高速走应急车道|机动车知识

    12123怎么举报高速走应急车道|机动车知识

    12123怎么举报高速走应急车道|机动车知识,车道,应急,车辆,事件,交警,危险,救护,渠道,指引,故障,最直接方式就是打当地高速交警电话举报。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高速走应急车道:1、在手机APP交管12123上举报。打开APP根据指引,去提交相关资料举报。车主们在拍摄的时候,要保证是真实的,也要保证自己的驾驶安全。2、可以通过微信或者官方微博进行举报。相信车主们也很少见过这个途径,这的确是一个比较少用的渠道,如有需要的话,车主们也可以先记下来。3、拨打当地交通...

  • 车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机动车知识

    车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机动车知识

    车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机动车知识,贷款,平台,资产,偿还,协商,机构,车辆,催收,所有权,延期,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即可。如果逾期时间特别长不还款的话也会有许多的危害。第一点就是逾期会导致个人的征信有逾期记录,对以后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都会造成不良影响。第二点就是逾期时间过长,贷款总体还会产生利息和违约金,最后会使得贷款欠得越来越多。第三点就是逾期时间三个月以内的话首先会被贷款机构催收,然后催收多次后都没有还款,那么贷款机构将有权利将汽车进行拍卖,因...

  • 购置税全免有哪些车型2022|机动车知识

    购置税全免有哪些车型2022|机动车知识

    购置税全免有哪些车型2022|机动车知识,车型,风光,景逸,混合,沃尔沃,比亚迪秦,奥迪,增值税,宝马,奔腾,购置税全免的车型有: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1、纯电动汽车购置税全免车型:创新BMWi7特斯拉MODELX特斯拉MODELS奥迪RSETRONGT奔腾E05比亚迪秦PLUS比亚迪宋PLUS飞凡F7MGMULAN小鹏G9欧麦加欧拉闪电猫机甲龙欧拉好猫凌宝BOX凌宝Uni哪吒V无界ProbZ360s80vXYEV01睿行EM80睿行EM60M-...

  • 不用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哪几款|机动车知识

    不用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哪几款|机动车知识

    不用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哪几款|机动车知识,折叠,牌照,老年,运动,观光,选择,厂区,低于,用车,景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用考,也就是时速≤25km/h,重量≤55公斤,电机功率≤400W,标准电压≤48V,两轮轴距小于1250mm,最大宽度小于450mm,安装了脚踏板功能等电动自行车,这类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这类电动车也不需要考驾照,也不用上牌。不用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哪几款?1、电动平衡车:电动平衡车是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的一种交通工具,在刚出现在市面上时...

  • 奔驰车标图片,奔驰车标一个多少钱|机动车知识

    奔驰车标图片,奔驰车标一个多少钱|机动车知识

    奔驰车标图片,奔驰车标一个多少钱|机动车知识,奔驰,车型,公司,标识,迈巴赫,性能,价值,三叉,运动,市场,奔驰车标的含义奔驰车标是三叉星型,象征着奔驰公司意往海,陆,空三大方向全面发展,实现机械一体化,奔驰最初的标志是Benz和其外围的麦穗环绕,在1926年戴姆勒公司和本茨的公司合并后,将麦穗去掉,改为圆环,这才成了今天的奔驰车标,刻在奔驰车上的梅德赛斯中文是幸福的意思,意为奔驰制造者希望奔驰汽车能为人们带来幸福的生活。奔驰车标图片奔驰车标从形态上可分为两种:立...

  • 皖y是安徽哪个城市的车牌|机动车知识

    皖y是安徽哪个城市的车牌|机动车知识

    皖y是安徽哪个城市的车牌|机动车知识,安庆,车牌,芜湖,铜陵,安庆市,大别,春秋,适合,长江,隶属,安徽没有皖y的车牌。安徽省车牌号字母ABCDEF排序方式:皖A:合肥、皖B:芜湖、皖C:蚌埠、皖D:淮南。皖E:马鞍山、皖F:淮北、皖G:铜陵、皖H:安庆。皖J:黄山、皖K:阜阳、皖L:宿州、皖M:滁州。皖N:六安、皖P:宣城、皖Q:巢湖、皖R:池州。皖S:亳州。以上没有皖y的城市车牌。安徽各城市车牌代码及区号大全1、0551—合肥~皖A2、...

  • 豫c是哪个城市,豫c是哪里的车牌号码|机动车知识

    豫c是哪个城市,豫c是哪里的车牌号码|机动车知识

    豫c是哪个城市,豫c是哪里的车牌号码|机动车知识,车牌号码,车牌,区域,吉利区,直辖市,开封,自治区,三门峡,涧西区,吉利,豫c是河南洛阳市车牌号码。车牌代号:豫C车牌示例:豫C11111、豫C22222、豫C33333、豫C99999所属城市:洛阳所属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河南区域范围:新安、孟津、宜阳、洛宁、伊川、嵩县、偃师、栾川、汝阳、吉利、洛龙区、老城区、西工区、瀍河回族区、涧西区、吉利区河南省车牌号字母简称介绍如下:豫A郑州、豫B开封、豫C洛阳、豫D平顶...

  •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2022(私家车)|机动车知识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2022(私家车)|机动车知识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2022(私家车)|机动车知识,检验,车辆,年审,越野客车,轿车,看一下,车型,条件,个月,专用,私家车年检时间规定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注意,以下三种情况是不能享受免检政策的:1、面包车;2、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3、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另外,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不...

  • 1.5t和2.0l哪个动力好,1.5t相当于多大排量|机动车知识

    1.5t和2.0l哪个动力好,1.5t相当于多大排量|机动车知识

    1.5t和2.0l哪个动力好,1.5t相当于多大排量|机动车知识,车辆,发动机,选择,涡轮增压,做过,时代,需求,测试,知识,蒙迪欧,正常来说,2.0l的车辆和1.5t的车辆相比较,1.5t的车辆的动力会更好,因为1.5t的汽车发动机的马力、功率以及扭矩都是大于2.0l的。这就表明1.5t的汽车发动机能为车辆提供更大动力,所以1.5t的动力要比2.0l的动力更胜一筹。不过1.5t的发动机在增压时可能会不太顺畅,2.0l的性能会相较1.5t的稍逊一些,但是2.0l发...

  • 私家车多少年报废,私家车年检几年一次|机动车知识

    私家车多少年报废,私家车年检几年一次|机动车知识

    私家车多少年报废,私家车年检几年一次|机动车知识,检验,调整,修理,车辆,用车,检测,周期,噪声,车型,控制技术,私家车没有年限限制,开到60万公里直接报废。符合以下情形的私家车也需报废全国将强制实行国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的国二、国三车型,将不允许车辆上户,已经上户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

  • 购置税怎么算2022新算法的汽车|机动车知识

    购置税怎么算2022新算法的汽车|机动车知识

    购置税怎么算2022新算法的汽车|机动车知识,车辆,缴纳,增值税,雅阁,购买,计算,日期,老百姓,恢复,出台,目前购置税减免的政策,针对的是1.6L及以下的小排量车型,自2009年至今,购置税一直在5%和7.5%之间,(目前的置税百分比是7.5%,部分厂商为了吸引消费者主动提供2.5%的补贴)。日前新政策出台,自2018年1月1日起,将恢复10%的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1、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基本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总...

  •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明细标准|机动车知识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明细标准|机动车知识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明细标准|机动车知识,交强险,死亡,项目,金额,损失,高限,额度,费用,残疾,缴纳,交强险,也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在我国,有车一族必须每年缴纳交强险,以享受最基础的保险保障,那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交强险赔偿金额限额多少?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三个部分。1、死亡伤残赔偿: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

  • 座位险和驾乘险的区别,座位险和驾乘险买哪个好|机动车

    座位险和驾乘险的区别,座位险和驾乘险买哪个好|机动车

    座位险和驾乘险的区别,座位险和驾乘险买哪个好|机动车知识,座位,保额,保费,约定,车上,推荐,额度,性价比,知识,二是,座位险和驾乘险都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发生事故的车上人员进行的一个保险赔付,有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座位险和驾乘险的区别,到底买哪个比较好?座位险和驾乘险的区别1、险种不一样座位险属于商业险,驾乘险属于意外险。2、投保方式不同座位险按座位投保,无论是谁坐在投保座位上都可以保障。驾乘险按分“跟车”和“跟人”两种:一是“按车投保”,也就是所谓的“跟车”,...

  • 电动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要多少钱|机动车知识

    电动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要多少钱|机动车知识

    电动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要多少钱|机动车知识,车辆,缴纳,证书,费用,一致性,车上,产品,交强险,车管所,购买,无论是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无牌的车辆简直是“寸步难行”,那么电动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1)、车主身份证;2)、发票;3)、合格证;4)、一致性证书;5)、购置税缴纳凭证或免税凭证;6)、交强险缴纳凭证;注意:购买电动车索要合格证、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准备好合格证、发表、一致性证书、身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缴纳购置税—车管所交验车辆、领...

  • 交强险怎么网上买多少钱|机动车知识

    交强险怎么网上买多少钱|机动车知识

    交强险怎么网上买多少钱|机动车知识,交强险,支付宝,购买,选择,网上,支付,上都,微信公众号,缴费,服务,交强险可以在腾讯维保、支付宝、还有各大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都可以买,下面以支付宝为例:、打开支付宝APP,点击进入“车主服务”页面,填写车辆的相关信息,点击同意按钮,然后选择“交强险”,就可以在线缴费了。如果只投保交强险的话,其他商业险调整为不投保。而如果需要购买额外险种的,请根据个人需求进行投保。选择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后点击“我要投保”,支付...

  • 老年代步车需要驾照和上牌吗|机动车知识

    老年代步车需要驾照和上牌吗|机动车知识

    老年代步车需要驾照和上牌吗|机动车知识,车辆,老年,条件,交强险,证明,缴纳,保单,步骤,审核,车牌,老年代步车作为四轮电动车,它属于机动车的一种,它上路就必须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C4,才能驾驶车辆。而对于一些小城市,尤其是乡镇县城使用老年代步车,很多地方是没有明确态度,而没有明确态度,往往就是没有明确要求,车辆需要驾照上路。老年代步车上路需要上牌的。老年代步车上牌条件:虽然身份是乘用车,但目前标准还未完全实施,还未正式启动上牌,但它既然是乘用车,上牌条件至少要符合...

  • 燃油车退市时间已定是真的吗,燃油车退市时间表|机动车

    燃油车退市时间已定是真的吗,燃油车退市时间表|机动车

    燃油车退市时间已定是真的吗,燃油车退市时间表|机动车知识,退市,计划,替换,车辆,北京,上海,车型,公共汽车,出租车,目标,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停售燃油车,会加速各个车企的停产。只不过,这里面都是车企的计划,计划也要跟着变化走,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停售燃油车,同时对燃油车的需求又很旺盛,哪家车企胆敢不生产燃油车了?燃油车退市时间表国内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了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将达到20%左右的新目标。日本政府计划在...

  • 雾灯标志图片,雾灯标志怎么打开|机动车知识

    雾灯标志图片,雾灯标志怎么打开|机动车知识

    雾灯标志图片,雾灯标志怎么打开|机动车知识,雾灯,前雾灯,大灯,后雾灯,膝盖,调节,图标,能调,车型,往外拔,雾灯,顾名思义就是雨雾天气里使用的灯光信号,其主要特点是雾中穿透性强,在能见度低下的天气里,容易让车辆或行人及早注意到,从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以下是雾灯标志图片:其实可以看到,前雾灯标志和后雾灯标志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其中光线线条朝下的是前雾灯,而光线线条直直的为后雾灯。开启示宽灯后,雾灯就可以开启了。值得一提的是,前雾灯为单调控制,而后雾灯必须与前雾灯...

  • 自动挡车档位介绍及怎么操作|机动车知识

    自动挡车档位介绍及怎么操作|机动车知识

    自动挡车档位介绍及怎么操作|机动车知识,自动挡,拖车,手刹,操作,车型,用于,进时,启动,换挡杆,点火钥匙,自动挡汽车一般有七个档位,分别用七个字母表示。当然了这主要说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自动挡汽车,有些从事特殊工作的汽车或者是比较大型的汽车甚至可能有十几个档位。那么自动挡上的P、R、N、D、S、L、M都表示什么意思呢?新手司机可千万要分清楚。自动挡车档位介绍:P(Parking)停车档或称泊车档:P档用作长时间停车,它是利用机械装置去锁紧汽车的转动部分,...

  • 车损险包括哪些,车损险怎么计算价格|机动车知识

    车损险包括哪些,车损险怎么计算价格|机动车知识

    车损险包括哪些,车损险怎么计算价格|机动车知识,车辆,保险公司,费率,保费,损失,优惠,第三方,碰撞,计算,保额,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花钱不多,却能获得很大的保障。如果驾驶者技术或驾驶习惯不能对车辆安全提供较高的保障,最好都能买上此险种。若不保这个险种,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都得自己掏腰包,那可能就是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费用了。保障内容:自己车辆受损的维修费用,或车辆被盗的赔偿。车损保额:保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