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车违法停放被拖 驾驶员上门′索要′被查|国内驾照信息
为了免交小区物业的停车费,南平人郑某花了1000块钱,将朋友借给他的一辆猎豹车伪装成警车。有了这辆假警车,郑某免交了小区的停车费并在车辆外出时多次违法停放。12月10号,他在莲坂吃快餐时因车辆违法停放被思明交警拖走。昨天下午,郑某来到思明交警大队,想要回自己的车,这下他自投罗网了。
警灯、警用标志、车内还配备了远程对讲系统,乍一看这辆车跟真警车没什么两样。
12月10号,市公安110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发现,在莲坂一家快餐店门口,一辆违法停放的“警车”没有悬挂警车车牌。接到指令的思明交警梧村中队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理,交警勘察后发现,除了没有悬挂警车车牌,这辆车的车身两侧也没有按照规定喷上警车车号。通过比对车辆的车驾号和发动机号,交警查明这辆车的车牌号是闽DAK333。由于驾驶员一直没有出现,交警暂扣了这辆车,追查假警车驾驶员的工作也随即展开。
昨天下午,一名驾驶员来到思明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询问值班民警这个月10号在莲坂是否有扣了一辆警车,他想要回这辆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确定郑某是假警车驾驶员后,值班民警很快将他控制住。
郑某交代,他居住的小区停车费很贵、又经常没有车位,听小区保安说,警车不用交停车费,朋友借给他的这辆车又是警车车型之一,他就动起了伪装警车的脑筋。他先花了500元,在莲前西路一家汽车修理厂将车身“变脸”,然后再上网购置警灯、警用标志安装上去。有了这辆车,郑某免交了小区的停车费并在车辆外出时多次违法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法人员视情节可处拘留或者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记者李绍东、特约记者李元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