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开车忘记带驾照 只"警告"不"罚款"|国内驾照信息
中广网南昌5月13日消息(记者蔡福津)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日前推出一项“警告”取代“罚款”新举措,今后在南昌驾车的司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经民警指出后的8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只实施书面警告处罚,不再开出罚单。
此次列入只警告不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并随后及时提供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或检验合格标志,经查证属已投保法定险种且在有效期内或属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车辆号牌被盗,驾驶人持有被盗报案笔录,7日内未补领号牌或申领临时号牌的;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20%的;在城区道路上设置单行道1个月内,机动车驾驶人无意驶入禁止通行路段的;外地驾驶人驾驶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误入单行道或禁止通行路段的(电子警察执法除外);机动车在向社会公开的83条城区道路之外的道路、在无禁停标志的道路、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停车的道路之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停放且影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驾驶员在现场的。
此外,南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还要求执勤对适用于警告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既要口头告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核实、查证相关情况,还要拟作出警告处罚和依据,纠正其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填写违法行为和违法代码,并在罚款金额栏处填写“警告”。如果出现交警在实施处罚时,对适用警告处罚而进行采用罚款处理的,除了要改为警告处理、撤销其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外,还要给予当事交警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