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扣12分”能否根治酒驾|国内驾照信息
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与原有办法相比,其最大关注点在于,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处罚加重能否从根本上杜绝酒驾恶习?记者采访发现,社会各方对此反应不一。
拘留所民警:酒后驾车大大减少
“与去年相比,今年被拘留的醉酒驾驶者已很少了。”3月29日下午,在济南市拘留所,民警崔健说这是个积极的变化,现在“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他以自己的经历为证,“上周末我们高中同学聚会,99个人没有一位开车去的。”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去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32255 起,其中,醉酒驾驶3775起。 “ 重典” 之下,顽疾迅速得到遏制。
崔健分析了酒后驾驶扣12分将会带来的变化:“其违法成本是:罚款500元,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扣12 分后驾驶证作废。”崔健说,若想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需要参加7天的脱产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然后参加理论科目考试。只有考试及格,驾驶证才能恢复正常状态。喝一点酒被抓,就必须走这些程序,费时费力,而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崔健认为,这种力度将极大地减少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酒驾“入刑”最有效
对于新规的实施,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尧王制药总经理宗立成提醒说,不要对其实际效果抱有多大希望,根治酒驾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得“入刑”。
宗立成说,“一次性扣12分”本质上还只是交通法规的范畴,和刑事究责无关。扣分并不是吊销驾照,在操作上,罚点钱、学习几天理论课又恢复了驾照,这种侧重于提醒和纠偏的方式,效力过于单薄。即便是醉酒驾驶,对肇事者的处罚也太轻,不足以起到震慑酒后驾驶的作用,这也是酒驾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他一直呼吁,在刑法中增设“酒后驾驶机动车罪”,只要是酒后驾车,不管是否肇事,即构成“酒后驾驶罪”。
山大老师:酒驾标准太宽松
山东大学教师陈敏曾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学习一年,她对我国酒驾的标准一直“耿耿于怀”。
陈敏认为,酒驾标准不变,很难讲新规效果会有多好。她说,我国当前的酒驾标准是酒精含量为 0.2% ,这个标准远低于欧美国家的标准。据了解,酒精含量的标准,在美国是 0.06% ,日本是 0.05%,德国是 0.03% ,瑞典是 0.02% 。差别之大,不言而喻。而西方国家对于酒驾已是真正的“零容忍”,或终身禁驾或入狱,反观我们国家的扣分管理办法,实在太弱。
省交警总队政委:更多设备上路 消除侥幸心理
3月 17日和3月24 日的晚8点至晚11点,济南交警支队分别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分别查处酒后驾驶 24 起和31起,其中醉酒驾驶分别为 10 人和9人。查处力度这么大,为什么酒后驾驶还大量存在?
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其实这是个提醒的信号,不像超速有“ 电子眼” 可以抓拍那样直观,“一次性扣 12 分”的前提是抓现行,只有现场测出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才能对其实施处罚。“可能抓不住我”的心态让很多人仍然心存侥幸。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田玉国告诉记者,目前警力有限,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的问题值得重视。田玉国说,这也是全省交警努力的方向,让更多的警车和设备上路,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从而提高威慑力,是行之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