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试”进拘留所|国内驾照信息
近日,远安交警大队将无证试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杨某(男,远安县荷花镇人)送进了拘留所,面对处罚,杨某后悔不迭。
原来,杨某一直在县城某汽修厂当修理工,2月28日上午,杨某将别人停放在汽修厂修理的一辆农用车修好后,一时无事,便私自驾车出厂试车。因无驾驶证,驾驶技术生疏,当车辆行至远安城区凤仪路时,撞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客车,造成小型客车车身损坏,损失近5000元。
经查,杨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经报远安县公安局裁决,给予杨某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杨某不仅要面对严厉处罚,还要承担近5000元的车辆损失,后悔自己因一时冲动,给自己带来了如此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