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百科

驾驶员培训规范|驾考动态

驾驶员培训规范|驾考动态

驾驶员培训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 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 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 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

第十条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十)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 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

《教练员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 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 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原发证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三十六条 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式样见附件4)。

《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

《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十六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等形式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施行。1996年12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1号)和1995年7月3日发布的《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式样(略)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式样(略)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式样(略)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式样(略)

相关推荐

  • 别克ELECTRA E5新增先锋版车型 售价16.99万元

    别克ELECTRA E5新增先锋版车型 售价16.99万元

    别克ELECTRAE5新增先锋版车型售价16.99万元,别克,锋版,车型,智能,市场,万元,驾驶,纯电,售价,全新,2023年10月20日,上汽通用汽车别克品牌宣布,别克ELECTRAE5新增先锋版车型,售价为16.99万元。新车拥有同价位区间罕见的2954mm超长轴距和超大五座品质空间,配备全新一代VCS智能座舱以及eCruise智能辅助驾驶功能,CLTC工况续航里程达545km。作为一款超大五座智电SUV,别克ELECTRAE5先锋版是业内率先出击15...

  • 起亚“Kia EV Day” EV5及两款概念车型亮相

    起亚“Kia EV Day” EV5及两款概念车型亮相

    起亚“KiaEVDay”EV5及两款概念车型亮相,起亚,车型,电动汽车,用户,两款,电动,概念车,车辆,充电,驾驶员,●起亚在一年一度的“EVDay”上公布全球电动汽车战略●通过扩大电动车型阵容,发展充电基础设施,以加速推进“电动汽车革命”●起亚推出三款全新中小型电动汽车●起亚EV5:量产紧凑型电动SUV,旨在满足千禧一代家庭的需求●起亚EV3概念车:一款展现起亚愿景的紧凑型电动SUV,兼具实用性和驾驶乐趣●起亚EV4概念车:以“对立统一”设计理念重新定义...

  • 斯巴鲁FORESTER森林人STI Sport车型开启预售

    斯巴鲁FORESTER森林人STI Sport车型开启预售

    斯巴鲁FORESTER森林人STISport车型开启预售,车型,斯巴鲁,森林人,自适应,套件,活动,用户,性能,标识,提升,9月23日,以“驾驭之耀”为名,2023斯巴鲁粉丝嘉年华在浙江绍兴盛大开幕!来自五湖四海的斯巴鲁用户齐聚浙江国际赛车场,驾驶自己的爱车进行了规模盛大的赛道巡游活动,更有赛道驾驶培训、高难度越野体验、模型漂移竞速、电竞挑战赛等活动,多元化的速度与激情让每一位参与者都感受到了斯巴鲁独特的品牌魅力。在活动现场的发布会中,FORESTER森林人ST...

  • 奇瑞品牌风云序列全新车型风云T11曝光 新能源战略加速

    奇瑞品牌风云序列全新车型风云T11曝光 新能源战略加速

    奇瑞品牌风云序列全新车型风云T11曝光新能源战略加速落地,风云,奇瑞,新能源,混动,车型,全新,专用,用户,销量,时代,■继风云A9后,9月24日,奇瑞风云再次曝光大型混动SUV——风云T11,奇瑞品牌全新新能源序列奇瑞风云的产品矩阵进一步揭秘。风云序列拟定于今年四季度正式发布,至2024年年底,将陆续推出六款全新车型。■9月24日,奇瑞品牌旗下全新新能源产品序列风云曝光了大型混动SUV——风云T11。风云T11是奇瑞品牌风云序列继风云A9之后,又一官宣的强势S...

  • 奇瑞风云序列正式官宣 风云A9车型曝光

    奇瑞风云序列正式官宣 风云A9车型曝光

    奇瑞风云序列正式官宣风云A9车型曝光,风云,混动,奇瑞,奇瑞风云,产品,新能源,车型,全新,专用,命名,●9月16日,奇瑞品牌官宣全新新能源序列命名——风云,同时曝光风云序列车型——风云A9。9月16日,奇瑞品牌旗下全新新能源产品序列已官宣命名——风云,并发布风云A9车图,引发了汽车业界的诸多讨论与关注。丰富产品阵营风云序列强化奇瑞品牌新能源战略奇瑞品牌作为集团四大乘用车品牌之一,始终致力于为亿万家庭带来最具性价比、最具可靠性、最有温度感的产品,已打造出SU...

  • 斯巴鲁发布新款FORESTER森林人2.5L发动机车型 售价24.

    斯巴鲁发布新款FORESTER森林人2.5L发动机车型 售价24.

    斯巴鲁发布新款FORESTER森林人2.5L发动机车型售价24.98万元起,发动机,车型,万元,售价,斯巴鲁,森林人,新款,对置,驾驶,最大扭矩,9月8日,搭载2.5L水平对置发动机(SUBARUBOXER)的新款FORESTER森林人的售价发布,2.5iAWD尊贵版EyeSight24.98万元,2.5iAWD旗舰版EyeSight26.58万元。斯巴鲁“随心所驭”的驾控硬实力,将随着2.5L车型的增加为用户带来更加愉悦的驾驶乐趣。斯巴鲁森林人2.5...

  • 上汽MG携MG Cyberster、MG4 EV等多款车型亮相成都车展

    上汽MG携MG Cyberster、MG4 EV等多款车型亮相成都车展

    上汽MG携MGCyberster、MG4EV等多款车型亮相成都车展,车型,中国,上汽,多款,成都车展,敞篷,首款,电跑,纯电,电车,8月25日,第二十六届成都国际汽车展览会盛大开幕。129个汽车品牌、近1600辆车型齐聚蓉城,展现全球汽车业最前沿的科技与成果。上汽名爵MG品牌携全明星阵容参展,以中国首款敞篷电跑MGCyberster的国内第一次公众亮相和“中国汽车史上首款真正意义上的全球纯电车”MG4EV的全球统一命名,开启品牌诞生一百年的庆典序幕。这三个...

  • 30-40万元 方程豹汽车首款车型豹5正式开启盲订

    30-40万元 方程豹汽车首款车型豹5正式开启盲订

    30-40万元方程豹汽车首款车型豹5正式开启盲订,越野,豹汽,盲订,车型,首款,万元,豹力,用户,智能,混动,8月25日,“天生强悍,电敢担当”方程豹汽车成都车展发布会如期而至,万众瞩目下,方程豹首款战略车型豹5正式发布,即日起正式开启盲订,盲订价格区间为30万-40万元,可通过方程豹汽车App或微信小程序预订。方程豹汽车为首批用户准备了「豹力」先锋礼——盲订1000元意向金可抵扣车款3000元,另外还赠送8000元选装基金。豹5所搭载的DMO超级混动越野平台...

  • 捷途旅行者正式开启预售 5款车型/14.09万元起

    捷途旅行者正式开启预售 5款车型/14.09万元起

    捷途旅行者正式开启预售5款车型/14.09万元起,旅行者,捷途,车型,万元,旅行,配备,采用,用户,旅途,配置,在2023年8月25日开幕的成都车展上,定位为“旅行越野SUV”的捷途旅行者全球预售正式开启;新车共计5款不同配置车型,预售价格区间为14.09-18.09万元;同时在预售期间,捷途官方还为用户推出多重订车权益。外观方面,得益于“纵横之道”设计语言,旅行者尽显硬朗之美。整车姿态方正有力,凌厉线条与饱满型面并存。车头挺拔高大,前脸层次丰富,格栅处配备...

  • 长续航版更值得入手,宋PLUS DM-i冠军版150KM车型产品力

    长续航版更值得入手,宋PLUS DM-i冠军版150KM车型产品力

    长续航版更值得入手,宋PLUSDM-i冠军版150KM车型产品力解析,车型,续航,升级,产品,智能,纯电,旗舰,价值,配置,5G,今年年中全新上市的宋PLUSDM-i冠军版共推出了4款车型,售价区间为15.98万元-18.98万元,新车在外观内饰、智能配置、纯电续航等各个维度都进行了升级,新增的两款150KM纯电续航车型更是备受消费者关注。那么,在续航大幅提升之外,宋PLUSDM-i冠军版150KM车型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产品升级点?选择这两款车型会享受到哪些...

  • 方程豹汽车首款车型豹5官图首发 硬派颜值气质拉满

    方程豹汽车首款车型豹5官图首发 硬派颜值气质拉满

    方程豹汽车首款车型豹5官图首发硬派颜值气质拉满,豹汽,硬派,首款,车型,官图,越野,拓展,全新,无限,车身,日前,方程豹汽车正式发布旗下首款车型—豹5的外观官图。新车运用了方程豹汽车全新的“豹力美学”设计语言,探索出“硬派力量之美”、“未来科技之美”、“无限拓展之美”三大域的设计核心。硬派力量之美。“超级锁扣”是体现豹5设计力量感的超级符号,在豹5的所见之处,都能看到“超级锁扣”的身影。光影与线条交错的瞬间,“超级锁扣”更是把豹5的硬派风展现的淋漓尽致。未来科技...

  • 2023中国汽车保值率风云榜半年榜发布 合资品牌高保值

    2023中国汽车保值率风云榜半年榜发布 合资品牌高保值

    2023中国汽车保值率风云榜半年榜发布合资品牌高保值率车型怎么选,保值率,合资品牌,汽车保值率,数据,车型,中国,市场,销量,广汽本田,新能源,2023中国汽车保值率风云榜半年榜发布,榜单中不难发现在合资品牌中依旧是本田双雄占据冠亚军席位,虽然广汽本田和东风本田以微弱数据有差异形成位置互换,但是即便是第二名也领先第三名接近2个百分点,那么如果您是消费者的话,想要选择一辆高保值率的车型,可以放心的选择本田旗下的产品。两本田位置互换双本傍地走去年是我今年是你通过对...

  • 全新一代凌云上市 4款车型/售13.99万起

    全新一代凌云上市 4款车型/售13.99万起

    全新一代凌云上市4款车型/售13.99万起,全新,一代,内饰,焕新,试驾,动力提升,车型,新车,上市,万起,作为星途M3X火星架构PRO下的第一款中型SUV,焕新而来的全新一代凌云已于此前亮相,其在性能之道、安全之道、舒适之道和智能之道四大维度实现了共计77项功能技术及客户利益的全面升级。7月24日,全新一代凌云正式上市,推出两种动力共计4款车型,售价区间为13.99万-17.79万元。与此同时,全新一代凌云还拥有至高10000元置换补贴、至高8000元金融贴息...

  • 方程豹首款车型豹5预告出炉 光影交错的豹力美学

    方程豹首款车型豹5预告出炉 光影交错的豹力美学

    方程豹首款车型豹5预告出炉光影交错的豹力美学,首款,车型,豹力,硬派,释放,车身,矩阵式,豹汽,尾部,猎豹,近日,方程豹汽车官方释出旗下首款车型豹5光影预告片,从公布的片段中可以看出,光线在车身上勾勒出硬派强悍的肌肉感,透过光影交错展现出豹5独有的豹力美学。预告片中,豹5以两组贯穿式LED灯上下布阵,组合出霸气前脸。矩阵式的前大灯,如猎豹凝视,极具辨识度。车身侧面修长硬朗,宛若豹子俯身冲击,硬派协调的车身比例与大气的设计相得益彰,极具力量感。豹5尾部采用了矩阵式...

  • 全新LingOS 2.0系统发布 宝骏云朵为全球首款搭载车型

    全新LingOS 2.0系统发布 宝骏云朵为全球首款搭载车型

    全新LingOS2.0系统发布宝骏云朵为全球首款搭载车型,宝骏,系统,用户,全新,搭载,车型,出行,首款,车机,支持,今日,“舒适大五座纯电家用车”宝骏云朵首度曝光车机智能网联配置——LingOS2.0系统,成为全球首款搭载此系统的车型。LingOS2.0系统配备全新车规级高算力芯片,更有超大屏全新UI设计,还支持智能语音交互、无缝导航、手机APP远程车控等功能,涵盖娱乐、出行等高频核心领域,为用户带来更高效便捷的智慧出行生活。宝骏云朵LingOS2...

  • 红旗HS3正式上市 4款车型/售价14.58万元起

    红旗HS3正式上市 4款车型/售价14.58万元起

    红旗HS3正式上市4款车型/售价14.58万元起,红旗,车型,万元,上市,售价,采用,新车,轴距,内饰,1.5T,2023年7月17日,一汽红旗旗下全新紧凑型SUV——红旗HS3正式上市,共推出4款不同配置车型,官方指导价为14.58万元--19.58万元。新车外观及内饰均采用了红旗家族最新的设计语言,并拥有2770mm的轴距;动力方面,新车提供1.5T和2.0T两种选择。1、红旗HS3定位紧凑型SUV2、设计上采用红旗家族最新设计语言,更时尚、动感;3、内饰科...

  • 方程豹首款车型定名豹5 或将于年内正式交付

    方程豹首款车型定名豹5 或将于年内正式交付

    方程豹首款车型定名豹5或将于年内正式交付,车型,定名,交付,首款,搭载,混动,续航,平台,智能,结构,7月4日,58汽车从多方渠道获悉,比亚迪旗下方程豹品牌的首款车型官宣定名“豹5”。据悉,豹5将搭载全新混动平台DMO,综合续航达到1200km,采用非承载式车身结构,并搭载云辇-p智能车身控制系统,此前网友还将其定义为“仰望青春版”。方程豹-豹5车型此前冬测的伪装谍照此外,根据内部消息透露,豹5计划将在今年年内交付,价格预计在40-60万元之间。...

  • 售价14.99万元起 上汽大众途铠1.5T车型正式上市

    售价14.99万元起 上汽大众途铠1.5T车型正式上市

    售价14.99万元起上汽大众途铠1.5T车型正式上市,车型,万元,途铠,上市,上汽大众,售价,1.5T,车尾,尾灯,中控台,日前,上汽大众途铠300TSI车型正式上市,推出舒适版与豪华版共2款车型,官方指导价分别为14.99万元与16.19万元。动力方面,新车则换装了一台1.5升涡轮增压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118kW。造型方面,途铠300TSI车型与其他在售车型在外形上并没有明显变化,基本维持了现有的设计。细节之处采用了与车身同色的外观包围,全车线条硬朗简洁、车...

  • 起亚中国首款纯电车型EV6将开启盲订 进口形式并于8月

    起亚中国首款纯电车型EV6将开启盲订 进口形式并于8月

    起亚中国首款纯电车型EV6将开启盲订进口形式并于8月上市,起亚,纯电,首款,车型,中国,盲订,形式,上市,进口,性能,起亚中国首款纯电车型EV6即将于6月28日在国内开启盲订,将带来丰厚的盲订权益,并于8月以进口车形式正式在国内上市。EV6作为起亚首款基于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电动车专用E-GMP平台打造而来的纯电动车型,自海外上市以来备受好评,不仅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和认可,而且在全球范围内陆续斩获多项行业权威大奖,特别是将久负盛名的“2022欧州年度车”、“20...

  • 蔚来ES8调整车型配置和价格 6月28日开启锁单、试驾、

    蔚来ES8调整车型配置和价格 6月28日开启锁单、试驾、

    蔚来ES8调整车型配置和价格6月28日开启锁单、试驾、交付,价格,配置,蔚来,试驾,调整,交付,车型,全新,万元,选装,日前,蔚来官方公布全新ES8配置升级及价格调整政策,多项选装配置现升级为标配。新车售价区间为49.8万元-59.8万元;全新蔚来ES8升级为全系标配Nappa高级内饰套装(原选装价格25000元),行政版及签名版加装智能车载冰箱(原选装价格5000元);此外,签名版还加配了22英寸锻造高光轮圈(原选装价格16500元),并下调签名版车型指导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