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738个驾驶证已记满12分 被交警停止使用|国内驾照信息
738个驾驶证因记满12分被停止使用
青岛新闻网9月2日讯 “我的驾驶证怎么被‘锁档’停止使用了?要解除‘锁档’怎么办?还能开车吗?”最近不少驾驶人存在这样的烦恼。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必须到交通安全培训学校学习,经公告后仍不参加学习的,车辆管理部门将对驾驶证“锁档”,并停止使用,一旦发现仍在使用“锁档”驾驶证的,交警部门将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驾驶人只有通过学习并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驾驶资格。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第四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这些被停止使用驾驶证的驾驶人,大多是由于粗心不知道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被记满12分,或者未注意交警部门的公告,还有少数驾驶人明知记满12分,故意迟迟不愿参加安全学习和考试,造成驾驶证被“锁档”。对此,交警部门再次将目前被停止使用驾驶证的驾驶人通过媒体进行公告,“锁档”期间仍在使用的,一旦被执勤民警发现,将参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您注意自己驾驶证是否已被停止使用。(周江波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