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旅游"的哥"酒驾载客 罚500扣分12暂扣驾照3月|国内驾照信息
24日中午11点半,有市民举报车牌号为浙AT9828的出租车司机在天目山路古荡湾附近饮酒后驾车。景区交警大队在五老峰隧道北口布控,拦截到该出租车,驾驶员现场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0.477mg/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这位“的哥”名叫汪水龙,驾驶的出租车属于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
汪师傅中午在古荡湾附近的公交公司食堂吃饭,据他自己说,碰到了几位朋友,大家聚一起挺高兴,就喝了点啤酒,“半瓶不到吧,就是怕浓度高,还掺着喝了两瓶可乐呢!”
汪师傅很懊悔,被拦下来后,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事后,汪师傅立即被带到景区交警大队进行调查,14时15分,景区交警大队对其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金先生说,公司第一时间接到通知后,立即开会讨论如何处理此事。目前,汪师傅已接受开除处理,责任车辆停运整改三天。公司还通过短信平台将这一处理结果发到了全公司480多位白班、晚班以及替班“的哥”的手机上,希望所有驾驶员引以为戒。
交警部门表示,公安交警部门“零容忍”整治的决心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热心市民纷纷加入到整治行动中,积极举报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行动。8月5日开始整治至今,已查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1048起,暂扣驾驶证1038本,行政拘留126人。
杭州交警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执行工作,交警部门专门制定了《加强醉酒驾车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执行工作“六个必须”》的规定。从查获醉酒驾车违法行为到执行行政拘留,该规定明确了如何处理醉驾的每一个环节,并且对执行时限提出了严格要求。交警部门希望醉驾人员尽快到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已得到通知但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一律吊销其驾驶证,且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