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扣分加倍|驾考动态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将于明年起实施。对于驾车族来说,其实更关心的是其中的罚则,也就是扣分的变化。记者昨天采访了交警部门,对新规中关于扣分变化作出解读,同时对一些较为集中的误读作出澄清。
对校车、营运车辆等管理更加严格
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尤其是对于超速,新规给予更严厉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的从原来的记6分提高到12分。超速在20%和50%之间的,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记12分,其他机动车记6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均记6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下,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记6分,其他机动车记3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20%以下,均记3分。
新规对于校车的标牌设置、灯光使用、安全设备的配备、停靠地点、安全检查等也增加了记分细则,违规均要记2分。
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牌照扣分加倍
新规对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由原先的记3分提高为记6分。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近年来一些“斑马线”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主要原因就是司机对闯红灯危害性认识不够。除此之外,人行道前不按规定让行人也从原来的扣2分提高到3分。
另一项扣分翻倍的是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也由6分提高到12分。交警部门认为,故意遮挡号牌危害极大。司机故意遮挡号牌后,往往毫无顾虑地在公路上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机借着号牌被遮挡、污损而驾车逃逸,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对于这项新规定,如何判断“故意”是关键。交警部门认为,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拨打电话和安全带使用记分无变化
此前在网上被热议的网友解读中,都对开车过程中打电话、吸烟和使用安全带不当等行为作出了错误解读。记者查阅新旧规定,发现在拨打电话和安全带使用上均无变化。
按照规定,驾驶员只有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道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才会扣2分,驾驶员在开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也是一次扣2分,除此之外,并无明确的扣分要求。驾驶员抽烟、副驾驶或后排上的乘客,在车中抽烟、打电话、未系安全带,只能说是不良乘坐习惯,不提倡,但不会因此对驾驶员进行扣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