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不保,集体发难,车险拒保真相
典型案例
李先生的车险今年11月初已到期,新一年的车险却还没着落。上一年投保的A保险公司嫌他出险次数太多,理赔额高于保费,已对其明确表示只可以上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其他商业车险续不了。
对于A保险公司的行为,李先生也没表现出太多的愤怒,按照往年的惯例,这家不保投另一家。于是他来到了B保险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李先生提供上一年的旧保单,以便查上一年的出险情况,查询的结果是,李先生被告知:“您的车辆上一年出了6次险,已经超出本公司承保规定,因此不能接受您投保商业险。”李先生的车还是被拒保了。
记者调查
出险6次及以上“拒保”
对于拒保的条件,保险公司间似乎已成共识。记者从多名4S店续保工作人员处获悉,一般情况下,如果出险6次及以上,且理赔额超过了保费,基本上几家大型的保险公司都不给续保。但是对于出险不是那么严重的,各家保险公司的处罚规定略有不同。
业内分析
保险公司拒保属商业行为
像李先生一样屡遭拒保的车主难免会对保险公司心生抱怨,虽然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追求盈利是其目的,但也不能只追求利润不承担风险。不少车主质疑保险公司:“如果总不出险,还上保险干什么?”保险行业专家认为,车主是很难接受遭拒保的事实,保险公司作为一种商业机构,拒保没有触犯法律规定,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
■保险公司拒保不违规
商业车险属于保险公司自身的商业行为,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保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认为,保险公司拒保高风险业务没有违规。
郝演苏认为,很多车主从情感上很难接受保险公司的拒保,这主要是由于立场不同。实际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很多风险,如果一年出险6~8次,这属于高风险车辆,有可能存在骗保行为,对于这样的客户,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经营会选择放弃。其实拒保高风险车辆是保险公司走向成熟的表现,过去保险公司盲目接受投保,是对优质客户的伤害,也不利于公司发展。
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商业车险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公司做拒保的束缚,拒保是各商业保险公司根据自己内部的核保政策所做出的举措,并不是行业统一的政策。而对于交强险,保险公司是不能拒保的,交强险条款第10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拒保是亏损的产物
面对送上门的保费,保险公司不收,“主要是怕到时赔出去的更多”。专家表示,保险公司拒保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车险的亏损。
据悉,2006年以来,国内产险已经连续三年承保亏损,2008年亏损更是高达124亿元。而车险业务占到整个产险业务的70%,车险虽然是财产险公司保费进账大头,但同时也是亏损大户。车险的经营成本很高,除去渠道费用、车险的高赔付和保险公司的运营费用,保险公司的平均盈利率近年来维持在-7%左右。如此经营业绩,各保险公司只能挖空心思应对。
专家表示,拒保就是保险公司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从而提高经营效益的方法。
另外,“车险信息库平台”已成为保险公司及代理人员的工作平台。各家保险公司会将投保车辆的出险信息输入这个数据库,等续保时,保险公司只需从信息库中调一下数据便知该车的投保及出险历史。
平台的使用实际有利于行业的统一发展,规避了之前车主可随意更换投保公司引发恶性竞争的可能。
应对办法
拒保车辆续保指南
至截稿时记者得知,在经历近一个多月的寻找后,李先生最终托人找了一家小保险公司上了车险,这家小保险公司不仅没上涨保费,而且还打了9折。记者从几家汽车4S店了解到,被大保险公司拒保后,找小保险公司续保,这是绝大多数被拒保车辆的出路。
■转投小保险公司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产险公司已实现联网,但还是有少数保险公司没有参与到“大联盟”里。这些“联盟”之外的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规模很小,现在生意难做,他们对于承保客户不会那么挑剔,一般会见保就收。
当然,投保小保险公司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小保险公司规模小、网点少、定损严格、合作商户维修水平差,从而使得理赔难。一名汽车4S店工作人员表示,小保险公司定损必须要有事故现场。最关键的一点是,小保险公司定损低,同样的车损,大保险公司定的修车费是200元,小保险公司可能会是120元。拿钱少,经销商不会认真修,偷工减料、使用假配件的事情就可能发生。
■老实开车脱保一年
遭保险公司拒保,同时又不愿意到一些小保险公司续保,只能脱保一年。所谓脱保不是没有保险,目前即使遭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还是会有。交强险是国家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拒保的,同样因为涉及赔付第三方,不管上一年出险多少次,商业三者险也可续保。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为11.2万元,商业三者险的保额有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车主可自由选择。这两个险种都是赔付第三方的,所以在脱保的情况下,如给别人造成了人员伤害仍可赔付,但车损得由自己买单。专家表示,对于脱保一年的客户,下一年投保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