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关于对超期未参加审验和换证的驾驶人的提醒|国内驾照信息
下列分别为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2008年10月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和换证但没有参加审验和换证的驾驶人清单(详见附件),杭州市车管所提醒如下:
1、请相关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到杭州市车管所或所辖各县(市、区)车管所办理审验和换证手续,避免给您驾驶证的使用带来不便;
2、持有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为了切实维护您驾驶人的切身利益,请自觉学习和掌握以下规定,切记持有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应当参加驾驶证审验;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按照规定每年应当参加驾驶证审验但超过一年没有审验和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驾驶人,车管所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杭州市车管所咨询电话:0571-88942000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