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未处理将被吊销驾照|国内驾照信息
年内,温岭市交警部门多次开展酒后禁驾行动,部分驾驶员因酒后驾车当场被暂扣驾驶证,但事后未及时去办理接受行政处罚手续。昨天,该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已向台州市交警支队报批,对逾期未主动受罚的酒后驾车者依法予以吊销驾照。
此前,温岭市交警大队为此事专门发出过“最后通牒”,敦促这些驾驶员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去办理法律手续。该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的蒋警官昨天告诉记者,其中第一批42名驾驶员中,仅有1人因主动受罚未被吊销驾照。而18号公告的第二批24名驾驶员,到昨天为止,仅有2人主动受罚。
蒋警官提醒说,第二批驾驶员在公告限期内再不去处理的话,交警部门就要和第一批一样依法予以吊销驾照了,第二批的最后期限延迟到12月28日。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员因酒后驾车在现场被暂扣驾照,交警当时开具的是“收条”,也就是暂扣驾照的强制措施凭证,并不是法律认可的“罚单”。真正的“罚单”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持“收条”到该市交警大队办理法律手续的。其实,“收条”也明确注明请当事人在15日内到交警部门指定地点接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