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资讯
2009年,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查出省农垦总局个别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单位“红包”的问题,继而在全省农垦系统开展了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由此拉开了海南省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序幕。截至2012年3月,全省共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1212人次,合计2565.93万元。
由表及里、逐步推进,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海南省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经历了三个阶段。
治标除“溃肉”,重点突破。先后对农垦系统、东方市腐败窝案中暴露出来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仅在农垦系统为期两个月的自查自纠阶段,就收到领导干部上缴的礼金635笔,总金额408.8万元。通过治理,省农垦总局和东方市收送“红包”的歪风得到狠刹,以往节日期间相互串门、送礼的现象得到遏制。
深入治疗下“猛药”,全面铺开。2010年5月,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实施,省纪委、监察厅把专项治理范围扩大到全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要求各市县、省直各部门严格按照组织动员、自查自纠、问题处置、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将设立的专用账户印发给每一名领导干部,讲清上交款物的方法和政策规定。省纪委、监察厅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县及部分省直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巩固治疗除“病根”,深化成果。2011年4月,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治理的基本原则、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和工作措施,继续畅通渠道,鼓励领导干部主动自查自纠、上缴礼金。同时,强化违规违纪收送礼金问题信访举报工作,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通过不断深化专项治理,海南省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仅去年就有168人主动上缴拒收的礼金1172.3万元。
注重自纠、宽严相济,增强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在收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中,海南省注重把握好三项原则。
教育先行、认清危害。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政策界限。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清违规收送礼金的危害和后果。
加强引导、注重策略。在教育动员的基础上,采取个别点拨、打招呼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讲明政策、纪律和要求,既表明党和政府整治收送礼金问题的坚强决心,又明确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基本态度,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工作策略上,自查不搞人人过关,自纠不搞登记公示,不以上缴金额的多少来衡量一个地方、单位风气的好坏。同时,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根据治理工作的需要和进度,妥善把握宣传尺度,营造了有利于专项治理的工作氛围。
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存在问题但情节较轻的领导干部,多从教育、帮助的角度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讲清问题、纠正问题的,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处理,使相关人员既认识到错误,又受到深刻教育;对既不自律、又不主动纠正问题的,果断启动谈话调查和处分处理机制。如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一结束,省纪委根据掌握的线索,由一名副书记、一名常委带队,及时对相关人员谈话教育,对承认违规收受事实,但纠正不彻底的人员,责令其立即补交收受的礼金,并根据情节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未纠正的,予以立案,从严处理。2009年至201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领导干部收送礼金问题的案件2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9人。
纠建并举、注重预防,构建防治违规收送礼金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自律紧密结合,自查自纠与严肃纪律紧密结合,纠正处理问题与有效防范问题紧密结合,努力构建防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长效机制。通过纠建并举,抓局部教育全体,抓一个阶段巩固一个阶段的成果,不断将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在去年海南省市县换届和省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中,省纪委、监察厅向省委提出了关于存在收钱送钱行为的领导干部任用意见,延续和拓展了治理成果,也使专项治理的相关原则和政策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一些市县和单位注重发挥专项治理的警示教育功能、促进廉政功能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功能,针对存在的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完善制度措施,规范从政行为。通过治理,海南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得到增强,教育、保护和挽救了一批干部;初步刹住了收送“红包”的歪风,净化了社会风气,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维护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积累了治理腐败突出问题的重要经验,摸索出一条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有效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