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驾驶证管理出台新规 年检可提前3个月|国内驾照信息
昨日,市车管所针对机动车年检、驾驶证管理出台多项便民举措。
即日起,机动车可提前3个月参加年检。机动车参加定期检验,应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由代理人代办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
对逾期未检的,交警将加大处罚力度,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之前,对其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车辆检测由原来的预检、上线检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改为上线检测、大队查验岗查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而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直接上检测线打证。
大队原来的预检取消后,成立更为严格的查验岗,对常见违法行为(附后)先查处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为进一步方便车主上线检测,在放宽检测受理时限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在中心城区新增5个上线检测点,使总数达到10个。
交警特别提醒,由于汉南区无符合要求的检测站,该区的汽车一律到汉阳区新五里检测站上线检测。
与此同时,驾驶证年审时间、地点更灵活。机动车驾驶人可提前30天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均可受理。
同时,市车管所汉口分所今日起,每周六9时至15时对外办公,可办理驾驶证的补证、换证手续。明日起,东西湖大队车管中队和开发区大队车管中队可办理驾驶证补证、换证手续。
附:查验岗常见查验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20元罚款。
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处200元罚款。
4、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5、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6、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导致号牌辨认不清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长江网讯】 附:中心城区各检测站一览表
1、江岸区黄浦检测站 江岸区兴业路特2号 65695465(新增)
2、江汉区欣中南检测站 江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兴路22号 83564072(新增)
3、硚口区汉西检测站 硚口区汉西路88号 83539348
4、硚口区双墩检测站 硚口区汉西路208号 83623605
5、汉阳区新五里检测站 汉阳区鹦鹉大道561号 84528181
6、武昌区三角路检测站 武昌区徐家棚三飞路 86833326
7、洪山区鑫踏来检测站 武昌区中山北路特1号 87310746(新增)
8、青山区武钢检测站 青山区冶金大道98号 86310117(新增)
9、武汉经济技术
开发区检测站 创业路157号 84893315
10、东西湖区检测站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83245306(新增)